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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是什么呢?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是什么?

时间:2023-05-15 15:18:56 来源:法务网 发布者:DN032

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是:

1、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;

2、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;

3、逾期不成立的,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三条

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、第(四)项、第(五)项规定而解散的,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,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,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
标签: 清算组成员 股东组成 逾期不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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